2021年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一般選舉提名


(提名期:2021年8月6日至2021年8月12日)

第二界別 – 科技創新界界別分組(共30席)說明1


指定團體提名 說明2
2021年8月26日(星期四)

指定團體名稱 獲提名人士姓名 (姓氏先行) 遞交提名日期 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的決定
粵港澳大灣區院士聯盟   
粵港澳大灣區院士聯盟支志明2021年8月11日提名有效
粵港澳大灣區院士聯盟任詠華2021年8月11日提名有效
粵港澳大灣區院士聯盟李焯芬2021年8月11日提名有效
粵港澳大灣區院士聯盟袁國勇2021年8月11日提名有效
粵港澳大灣區院士聯盟莫毅明2021年8月11日提名有效
粵港澳大灣區院士聯盟徐立之2021年8月11日提名有效
粵港澳大灣區院士聯盟唐本忠2021年8月11日提名有效
粵港澳大灣區院士聯盟陳清泉2021年8月11日提名有效
粵港澳大灣區院士聯盟張明傑2021年8月11日提名有效
粵港澳大灣區院士聯盟黃乃正2021年8月11日提名有效
粵港澳大灣區院士聯盟葉嘉安2021年8月11日提名有效
粵港澳大灣區院士聯盟湯濤2021年8月11日提名有效
粵港澳大灣區院士聯盟趙国春2021年8月11日提名有效
粵港澳大灣區院士聯盟謝作偉2021年8月11日提名有效
粵港澳大灣區院士聯盟蘇國輝2021年8月11日提名有效
粵港澳大灣區院士聯盟趙天寿2021年8月11日不適用
    

說明︰
1. 本界別分組共有30個席位。在於2021年10月22日組成的選舉委員會中,本界別分組有1席由當然委員擔任,15席由指定團體提名,其餘14席由選舉產生。
2. 如指定團體提名的人數超逾該團體的獲配席位數目,而該團體並沒有示明獲優先挑選的獲提名人及將所餘獲提名人(如超逾一名)按優先次序排列,選舉主任會以抽籤方式 決定由該團體的獲提名人補足該獲配席位數目的優先次序。獲有效提名及按優先次序補足有關指定團體的獲配席位數目的獲提名人即成為選舉委員會中代表有關界別分組的 委員。
[資料來源:指定團體遞交的提名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