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進行票站調查的人士或機構,須於遞交申請前參閱由選舉管理委員會發出之立法會選舉活動指引及相關補充資料(如有的話),以及細心閱讀以下申請指引。
申請人士或申請機構必須填妥及簽署指定的「票站調查申請表」,並按申請表第一部分的要求,憑藉《宣誓及聲明條例》(第11章)作出法定聲明。選舉事務處將於2020年8月7日起接受在2020年立法會換屆選舉進行票站調查的申請。
已填妥及已作出法定聲明的申請表正本必須不遲於投票日10天前(即2020年8月27日下午6時正或之前)以親身或郵寄方式呈交選舉事務處。所有逾期申請將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