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选人提名
提名期:2022年11月1日至14日
- 接获的提名
- 获提名的资格及丧失获提名的资格
- 下载提名表格及其他相关表格
- 下载公用表格
- 递交候选人提名表格注意事项
- 选举主任的联络方法
- 候选人资格审查补充资料表格
根据《选举管理委员会(选举程序)(立法会)规例》(第541D章)第16(3A)(b)条,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资审会)在决定某候选人是否获有效提名时,可要求该候选人提供资审会认为适当的任何其他资料,以令其信纳该候选人有资格获提名为候选人或其他关于提名是否有效的事宜。资审会现要求各获提名人士填妥「候选人资格审查补充资料表格」(补充资料表格),并于2022年11月14日下午5时或以前,尽快透过下述任何一种方式提交:
- 将填妥的补充资料表格另外存放于单独的密封信封,与提名表格一并提交予选举主任以代转交资审会秘书处;或
- 利用以下方式将填妥的补充资料表格直接交回资审会秘书处:
- 电邮至cerc_secretariat@cerc.gov.hk;或
- 传真至2505 0673;或
- 投递至香港添马添美道二号政府总部东翼二楼入口处「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秘书处」的投递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