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例
- 《紧急情况(选举日期)(第六任行政长官)规例》(第241M章)
- 第541章 选举管理委员会条例
- 第541B章 选举管理委员会(登记)(立法会功能界别选民)(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投票人)(选举委员会委员)规例
- 第541I章 《选举管理委员会(选举程序)(选举委员会)规例》
- 第541J章 选举程序(行政长官选举)规例
- 第554章 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
- 第554A章 《选举开支最高限额(行政长官选举)规例》
- 第569章 行政长官选举条例
- 第569A章 选举委员会(上诉)规例
- 第569B章 选举委员会(登记)(界别分组投票人)(选举委员会委员)(上诉)规例
- 第569E章 行政长官选举(选举呈请)规则
- 2021年5月31日刊宪的《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例》
- 《基本法》附件一 –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
- 《基本法》附件二 –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