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會職能
區議會組成方式
區議會任期
區議會職能
區議會的職能如下─
(a) 就以下項目向政府提供意見─
- 影響有關的地方行政區內的人的福利的事宜;及
- 有關的地方行政區內的公共設施及服務的提供和使用;及
- 政府為有關的地方行政區制訂的計劃是否足夠及施行的先後次序;及
- 為進行地區公共工程和舉辦社區活動而撥給有關的地方行政區的公帑的運用;及
(b) 在就有關目的獲得撥款的情況下,承擔─
- 有關的地方行政區內的環境改善事務;
- 有關的地方行政區內的康樂及文化活動促進事務;及
- 有關的地方行政區內的社區活動。
區議會組成方式 (2016年1月1日第五屆區議會起)
區議會的組成方式由《區議會條例》(第547章)附表3訂立。
區議會數目:18個
區議員數目:458名
- 431名民選議員(備註1)
- 27名當然議員(新界鄉事委員會主席)
- 所有區議會委任議席將全面取消(備註2)
十八區民選及當然議員數目︰
區議會 |
民選議員
數目(備註1) |
當然議員
數目 |
總數
|
中西區區議會 |
15 |
- |
15 |
灣仔區議會 |
13 |
- |
13 |
東區區議會 |
35 |
- |
35 |
南區區議會 |
17 |
- |
17 |
油尖旺區議會 |
19 |
- |
19 |
深水埗區議會 |
23 |
- |
23 |
九龍城區議會 |
24 |
- |
24 |
黃大仙區議會 |
25 |
- |
25 |
觀塘區議會 |
37 |
- |
37 |
荃灣區議會 |
18 |
2 |
20 |
屯門區議會 |
29 |
1 |
30 |
元朗區議會 |
35 |
6 |
41 |
北區區議會 |
18 |
4 |
22 |
大埔區議會 |
19 |
2 |
21 |
西貢區議會 |
27 |
2 |
29 |
沙田區議會 |
38 |
1 |
39 |
葵青區議會 |
29 |
1 |
30 |
離島區議會 |
10 |
8 |
18 |
總數 |
431 |
27 |
458 |
備註 1: 民選議員數目將由第四屆的412席增加至第五屆的431席。
備註 2: 立法會於2013年5月22日通過《2013年區議會(修訂)條例草案》後,由2016年1月1日第五屆區議會起,將廢除委任區議會議員的制度。
區議會任期
第一屆區議會任期
- 2000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4年)
第二屆區議會任期
- 2004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4年)
第三屆區議會任期
- 2008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4年)
第四屆區議會任期
- 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4年)
第五屆區議會任期
- 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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