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搜尋
列印此頁
網站指南
English
简体
A
A
A
切換導覽列
English
|
简体
A
A
A
搜尋
主頁
區議會
區議會簡介
區議會選區說明
選區分界圖
區議會選舉簡介
法例
選舉活動指引
新聞發布及公告
新聞公報
公告
宣傳資料
候選人事項
候選人提名
選舉廣告
填寫選舉申報書
候選人須知
投票
投票資訊
投票站與點票站
投票站的選民
票站調查
投票率
選舉結果
相關網站
聯絡我們
網站指南
區議會選舉簡介
投票日期和時間
提名期
投票資格
為何投票?
投票制度
投票地點
如何投票?
申領選票所需的文件
選民須知
為有特別需要的選民而設的便利措施
投票日期和時間
投票日期: 2019年11月24日(星期日)
投票時間: 早上7時30分至晚上10時30分 (位於監獄內的專用投票站的投票時間為早上9時至下午4時)
提名期
候選人提名期:2019年10月4日至17日
提名表格可於選舉事務處網站(
www.reo.gov.hk
)下載,或於以下地方索取:
各區民政事務處
選舉主任的辦事處
選舉事務處辦事處(香港灣仔港灣道25號海港中心10樓,或九龍觀塘觀塘道392號創紀之城6期23樓2301至03室)。
投票資格
年滿18歲和通常在香港居住的香港永久性居民皆可以申請登記為選民。
名列於2019年地方選區正式選民登記冊上的已登記選民均可以投票。
為何投票?
選出一名可以代表自己的區議員,就地區事務向政府表達意見。
行使您的公民權利和履行公民責任。
投票制度
每名選民均可以投票予所屬選區的一名候選人,獲得最多有效票數的候選人即告當選。
投票地點
每名選民會獲安排到一個指定投票站投票,所編配的投票站會在切實可行範圍內鄰近選民在正式選民登記冊所登記的住址。
受羈押的選民會適當地被編配往設於懲教院所或警署的專用投票站投票。
選民會在投票日前10天或之前收到投票通知卡,得悉獲編配的指定投票站資料。
投票通知卡夾附的投票站位置圖會說明選民所獲編配的投票站是否方便有特別需要(使用輪椅或行動不便)的選民。這些選民若難以前往獲編配的投票站,可在2019年11月19日(星期二)或之前透過傳真(2891 1180)、電郵(
reoenq@reo.gov.hk
)、電話(2891 1001)或郵遞(香港灣仔港灣道25號海港中心10樓選舉事務處)向選舉事務處申請改為到方便使用輪椅或行動不便的選民出入的指定特別投票站投票。
如何投票?
在2019年11月24日(星期日)的投票時間內(早上7時30分至晚上10時30分)帶同您的香港身份證正本或指定的替代文件(詳情見下述「申領選票所須的文件」)到投票通知卡指定的投票站。
在投票站內向投票站工作人員出示香港身份證正本或指定的替代文件,以便核實選民身份。
投票站工作人員會向您發出一張選票及一塊繫有「
」(剔號)印章的紙板。
您必須在投票間內填劃選票。請依照投票站工作人員及印於選票上和投票間內的告示的指示投票。
您必須使用繫在紙板的印章,在您選擇的候選人姓名相對的圓圈內,蓋上一個「
」(剔號)。
填妥選票後,請把選票摺疊一次,令已填劃的一面向內以遮蓋選票上的「
」(剔號),然後放入投票箱內。
投票程序指引圖示
請注意:
您只可以在選票上投選一名候選人。
您必須使用投票站提供的印章。切勿用筆或其他方式填劃或刪改選票。否則,您的選票會被視為無效。
如果您在選票上蓋印時出錯或意外損毀選票,可把選票交回投票站主任和要求換取另一張選票。
申領選票所需的文件
自2018年12月10日起,任何選民在申領選票時,必須出示其香港身份證的正本,或以下指定替代文件:
有效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護照正本;或
《豁免登記證明書》正本;或
《申請香港身份證收據》正本;或
有效海員身份證正本;或
有效簽證身份書正本;或
證明已向警務人員報告該人的香港身份證或《豁免登記證明書》或《申請香港身份證收據》已遺失或毀掉的文件(俗稱“警署報失紙”),連同顯示該人姓名及照片的有效護照或相類旅行證件(例如香港特區護照以外的護照或回鄉證)的正本。
詳情請參閱《選舉管理委員會(選舉程序)(區議會)規例》(第541F章)第53條。
選民須知
不得採取以下行動:
索取或接受任何人提供的利益(包括金錢、禮物等)、食物、飲料或娛樂,從而在選舉中不投票、或投票或不投票予某候選人。
向任何人提供利益、食物、飲料或娛樂,從而誘使或酬謝該人士在選舉中不投票、或投票或不投票予某候選人。
向任何人施用或威脅施用武力或脅迫手段,從而誘使該人士在選舉中投票或不投票、或投票或不投票予某候選人。
明知本身無權在選舉中投票卻在該選舉中投票。
明知或罔顧後果地向選舉事務主任提供屬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資料(例如虛假的主要住址),而其後在選舉中投票。
在投票站內與任何選民通信息,包括向他人展示選票上的選擇,或使用流動電話或其他器材進行電子通訊。
在投票站內拍影片、拍照、錄音或錄影。
請其他選民代為填劃選票 - 如有需要,選民可要求投票站主任於一名投票站職員在場情況下,代為填劃選票。
干擾其他正在投票的選民。
請啟動瀏覽器的 Java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