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选人提名
提名期:2023年10月17日至30日
- 接获的提名
- 获提名的资格及丧失获提名的资格
- 下载提名表格及其他相关表格
- 下载公用表格
- 递交候选人提名表格注意事项
- 选举主任的联络方法(地区委员会界别)
- 选举主任的联络方法(区议会地方选区)
- 区议会选举候选人资格审查补充资料表格
根据《选举管理委员会(选举程序)(区议会)规例》(第541F章)第16(3A)(b)条,区议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区议会资审会)在决定某候选人是否就某界别或选区获有效提名时,可要求该候选人提供该委员会认为适当的任何其他资料,以令该委员会信纳该候选人有资格获提名为有关界别或选区的候选人;或其他关于提名是否有效的事宜。区议会资审会现要求各候选人填妥区议会选举候选人资格审查补充资料表格。候选人在填妥此表格后,应在2023年10月30日下午5时或以前,尽快透过下述任何一种方式交回区议会资格审查委员会秘书处:
- 电邮至dcerc_secretariat@dcerc.gov.hk;或
- 传真至2505 0673;或
- 投递至香港添马添美道二号政府总部东翼二楼入口处「区议会资格审查委员会秘书处」的投递箱;或
- 将填妥的表格存放于单独的密封信封,然后亲身提交至选举主任的办事处,以代转交至区议会资格审查委员会秘书处。
- 获有效提名区议会地方选区候选人提出于选票上印上订明团体/订明人士的名称和标志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