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選人提名
- 接獲的提名
- 獲提名的資格及喪失獲提名的資格
- 下載提名表格及其他相關表格
- 下載公用表格
- 遞交候選人提名表格注意事項
- 選舉主任的聯絡方法 (地方選區)
- 選舉主任的聯絡方法 (功能界別)
- 選舉主任的聯絡方法 (選舉委員會界別)
- 候選人資格審查補充資料表格
根據《選舉管理委員會(選舉程序)(立法會)規例》(第541D章)第16(3A)(b)條,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資審會)在決定某候選人是否就某選區或界別獲有效提名時,可要求該候選人提供該委員會認為適當的任何其他資料,以令其信納該候選人有資格獲提名為有關選區或界別的候選人;或其他關於提名是否有效的事宜。資審會現要求各候選人填妥候選人資格審查補充資料表格。每份填妥的補充資料表格應存放於單獨的密封信封,並於2021年11月12日下午5時或以前,盡快透過下述任何一種方式提交:- 與提名表格一併提交予選舉主任以代轉交資審會秘書處;或
- 利用以下方式直接交回資審會秘書處:
- 電郵至cerc_secretariat@cerc.gov.hk或
- 傳真至: 2677 7301; 或
- 投遞至香港添馬添美道二號政府總部東翼二樓入口處「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秘書處」的投遞箱。
- 根據《選票上關於候選人的詳情(立法會及區議會)規例》第20條備存的登記冊
- 獲有效提名候選人提出於選票上印上訂明團體 / 訂明人士的名稱和標誌的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