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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立法會換屆選舉 - 主頁

參選、提名及投票安排一覽

產生途徑 誰可參選 提名門檻 選民基礎 投票方式
來自選委會/競逐的界別/地區的提名 來自選舉委員會的提名人數
選舉委員會
(40席)
所有年滿21歲、在緊接提名前的3年內通常居港的地方選區登記選民(非選委會委員亦可參選) 10-20人 五個界別
每個界別2-4人
1500名選舉委員會委員
  • 全票制(即每名選委須投票選40人)
  • 候選人當中得票最多的40人當選
功能團體
(30席)
所有年滿21歲、在緊接提名前的3年內通常居港的地方選區登記選民

在有關界別為登記選民或與該界別有密切聯繫
10-20人 五個界別
每個界別2-4人
合資格的個人或團體選民*
  • 除勞工界選出三人外,其他界別每名選民選一人
  • 得票最多者勝出
分區直選
(20席)
所有年滿21歲、在緊接提名前的3年內通常居港的地方選區登記選民 100-200人 五個界別
每個界別2-4人
全港選民
  • 雙議席單票制(即每區兩席,每名選民選一名候選人)
  • 得票最多的兩名候選人當選

*若不屬法例列明的團體,所有團體都要在功能界別取得相應資格後持續運作三年以上方可成為選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