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選人提名
提名期:2021年8月6日至12日
- 接獲的提名
- 獲提名的資格及喪失獲提名的資格
- 下載提名表格及其他相關表格
- 下載公用表格
- 遞交候選人提名表格注意事項
- 選舉主任聯絡方法
- 候選人資格審查補充資料表格
填表須知
根據《選舉管理委員會(選舉程序)(選舉委員會)規例》(第541I章)第13(3A)(b)條,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資審會)在決定某候選人是否就某界別分組獲有效提名時,可要求候選人提供資審會認為為使其信納該項提名是否有效而屬適當的任何其他資料。資審會現要求各候選人填妥候選人資格審查補充資料表格。每份填妥的補充資料表格應存放於單獨的密封信封,並於2021年8月12日下午5時或以前,盡快透過下述任何一種方式提交:
- 與提名表格一併提交予選舉主任以代轉交資審會秘書處;或
- 利用以下方式直接交回資審會秘書處:
- 電郵至cerc_secretariat@cerc.gov.hk或
- 投遞至香港添馬添美道二號政府總部東翼二樓入口處「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秘書處」的投遞箱。
- 獲提名人資格審查補充資料表格
填表須知
根據《選舉管理委員會(選舉程序)(選舉委員會)規例》(第541I章)第12(6)(b)條,資審會在裁定某指定提名表格或某獲提名人的提名是否有效時,可要求指定團體或該獲提名人提供資審會認為為使其信納該指定提名表格或該項提名是否有效而屬適當的任何其他資料。資審會現要求各獲提名人填妥獲提名人資格審查補充資料表格。每份獲提名人填妥的補充資料表格應存放於單獨的密封信封,並於2021年8月12日下午5時或以前,盡快透過下述任何一種方式提交:
- 與提名表格一併提交予選舉主任以代轉交資審會秘書處;或
- 利用以下方式直接交回資審會秘書處:
- 電郵至cerc_secretariat@cerc.gov.hk或
- 投遞至香港添馬添美道二號政府總部東翼二樓入口處「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秘書處」的投遞箱。